新国标的新车分类标准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的ECE·R·E3标准一致,因此与国际化完全接轨,其中乘用车是指9座以下、以载客为主的车辆,包括基本乘用车、MPV、SUV、以及除以上三类以外所有乘用车等4类品种;而商用车是指大于9座的客车、载货车、半挂车、以及客车与载货车非完整车辆等5类品种。下面具体通过商用车和乘用车的概念来了解一下商用车和乘用车的区别。
商用车和乘用车的概念区别
乘用车概念
乘用车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乘用车下细分为基本型乘用车(轿车)、多功能车(MPV)、运动型多用途车(SUV)、专用乘用车和交叉型乘用车。
商用车概念
商用车(Commercial Vehicle),这个概念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越来越被人们所熟识。国内和国际对商用车概念的区分都有各自不同的标准,在我国大家是如何定义的呢?根据ISO3833修订本,未来的国际标准将汽车仅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商用车是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从2005年开始,我国汽车行业实行了新的车型统计分类。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在整个行业媒体中, 商用车的概念主要是从其自身用途不同来定义的。习惯把商用车划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商用车分类
根据ISO3833修订本,未来的国际标准将汽车仅分为两大类:乘用车和商用车。其中对乘用车的定义为: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而言,主要用于运载人员及其行李/或偶尔运载物品,包括驾驶员在内,最多为9座的汽车,它可以牵引挂车。根据这一定义,我们通常所说的轿车、吉普车、某些多用途车辆(即MPV)等都属于此范畴。对于商用车,指的是除乘用车以外,主要用于运载人员、货物、及牵引挂车的汽车;所有的商用车又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商用车是在设计和技术特征上是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从2005年开始,我国汽车行业实行了新的车型统计分类。相对旧分类,商用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在旧分类中,整车企业外卖的底盘是列入整车统计的,在新分类中将底盘单独列出,分别为客车非完整车辆(客车底盘)和货车非完整车辆(货车底盘)。商用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共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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