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考试院是什么机构?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是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整合原江西省高招办、中招办、自考办基础上合并组建成立的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西省教育厅。那么江西教育考试院是干什么的呢?江西教育考试院承担全省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下面一起详细了解一下江西教育考试院的相关知识吧。

江西教育考试院是干什么的 江西教育考试院是什么机构

【江西教育考试院】江西教育考试院是什么机构 江西教育考试院是干什么的

江西教育考试院是什么机构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招生和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订全省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招生、考试和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下同)、成人高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全省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升学考试的命题和招生录取工作。

(二)制定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计划,管理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负责自学考试学籍管理,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承担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各类考试和与教育相关的其它专业证书考试,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委托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与教育有关的其它考试。

(四)指导有关考点的建设,指导考风考纪建设,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考试违纪舞弊事件。

(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考试工作;承办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成立,标志着江西省教育考试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今后江西省包括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英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其他社会考试在内的各项教育考试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都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的直接指挥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安全、公平、规范、有序”和“稳中求进”的原则,系统谋划、稳步实施江西省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秩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坚持“科研先行、科技引领、以人为本”理念,以“服务考生、服务院校、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公开、公正、公平”为目标,努力为考生、家长和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使之成为体现江西省特色的考试招生管理中心、国内一流的招生考试中心,社会信赖群众满意的考试服务中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江西教育考试院机构设置

办公室

(一)文秘计划室

1、综合协调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和行政日常工作,协调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内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对外有关事务的协调、联络工作;

2、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文件审核工作;

3、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新闻发布、机要保密工作;

4、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事项的安排、重要决定的督办;

5、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信访工作;

6、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7、负责审核、汇总、整理并公布省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含初中毕业生入口的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在江西招生分校分专业计划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指导性招生计划。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录取新生名册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室

1、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日常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务公开、计划生育、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

3、负责统筹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刊物及自考教材的征订、发行和管理工作。

(三)财务室

1、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国有资产管理和设备采购工作;

2、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各类考试、录取经费的收缴工作;

3、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事业经费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一)普通高校招生管理室

1、负责拟定全省年度普通高校(本、专科,下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政审、体检(含军检)、制卷、考试、评卷工作,牵头组织高招集中录取工作;

3、负责全省自主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收飞行员、单考单招等特殊形式招生工作;

4、负责少数民族考生,“三侨子女”考生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等考生的资格审查、公示工作;

5、负责省内外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汇总、公布和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咨询、宣传及招生科研等工作;

6、负责编辑《高考天地》杂志等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管理室

1、负责拟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工作,审核、检查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工作;

3、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等工作。

(三)艺术体育招生管理室

1、负责拟定全省年度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试政策、规定;

2、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全省统一专业考试及艺术类评卷工作,负责审核、检查艺术、体育类录取工作;

3、协调组织外省院校在江西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

4、负责组织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统一测试和资格审查、公示及录取等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与社会考试处

(一)成人招生管理室

1、负责拟定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工作,牵头组织成招集中录取工作;

3、负责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宣传及科研等工作。

(二)社会考试管理室

1、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种等级证书的考试组考、评卷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境外机构委托的有关证书考试的组考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的组考、评卷、证书发放,社会考试项目的开发、宣传及科研等工作;

4、负责教育部考试中心、江西省教育厅授权的其他考试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

(一)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室

1、负责拟定全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招,下同)工作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中招的组考、考务及管理工作;

3、统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指导并协调全省各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4、负责全省中考宣传及科研等工作。

(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室

1、负责拟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各地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考、考务及管理工作,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入、成绩转迁等工作;

3、负责组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库,编印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计与分析报告;

4、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质量监控与考试评价工作。

自学考试处

(一)考务管理室

1、负责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和政策规定;

2、负责编制和公布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和报考简章;

3、负责遴选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审定本省指定的教材资料;

4、负责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工作,负责助学单位的资格审查、综合评估、注册与年检、招生督查与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自学考试报名、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

6、负责自学考试的政策宣传、咨询及考试科研等工作。

(二)考籍管理室(4人)

1、负责自学考试考生成绩、考生档案管理,考籍转移工作;

2、负责办理自学考试考生转考、免考手续;

3、负责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查询、毕业生证书核发等工作。

信息处

(一)数据管理室(3人)

1、负责建立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和自学考试、社会考试以及中招、中考等各类考生报名、信息采集等数据库;

2、负责建立各类考试成绩和各类考试证书发放数据库;

3、负责各类考试网上评卷、统分和成绩录入、复核等工作;

4、负责各类学校招生网上录取数据的整理、统计、报送工作;

5、负责对各类考生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和信息资源开发工作。

(二)系统管理室(3人)

1、负责各类学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

2、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3、负责院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与信息安全;

4、负责组织全省招生考试管理软件的开发、完善和应用培训;

5、负责制订各类考试的考点规范化建设总体规划、基本规范、技术标准及考点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