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关系,是指以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利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与政府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以取得政府的信任、支持和合作,从而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那么企业和政府合作要遵循哪些原则?企业和政府合作方法有哪些?

企业和政府合作的方法 企业和政府合作的原则

企业和政府合作原则

1、服从政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

为了维护整个国家利益,甚至是全球利益,企业必须自觉服从政府的管理。即使是这则法律、法令、政策、条例等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如果没有周转的余地,企业也必须履行。如政府提倡反腐倡廉,要求工商企业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应该教育干部和员工,不能违背廉洁奉公的原则,如果某些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活动,企业的相关人员要坚决抵制,还可向主管当局检举,配合政府的工作。

2、遵纪守法

企业是法人,对政府来说是一个团体公民。它的所有的活动和行为必须在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就是说,对政府公众的公共关系活动必须合法。

对政府的公共关系不是阴暗的请客、送礼、拉关系,而是建立在公正、公平和公开基础上的。企业要守法才能在政府面前建立一个良好的政治形象,得到政府的认可,企业的权力和利益才能得到政府公众的保护,并且也会更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反之,如果一个企业无视国家政府的政策和法律,为了企业利益从事违法勾当、偷税漏税、生产仿冒伪劣产品、违章作业,那企业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和政府的处罚,企业甚至被取缔,此时,更何谈对政府的公关,更何谈实现企业的目标,更何谈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中国已成为WTO等国际组织的成员,因此,我国的企业还必须遵守这些国际法、国家条约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在海外的企业也必须遵守当地国家政府的法律和规定,甚至一些乡规民俗。这样才能与当地政府融洽关系。

3、大力支持政府工作

如政府号召援助灾区人民、资助“希望工程”、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等活动,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努力地参与这些活动可以为政府公众分挑一些重担,客观上也可以赢得社会的好评和政府公众的赞赏。

4、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一致

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一个局部的群体,有自己的目标和利益。政府则是代表国家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是社会利益的代表。企业追求自己的利益是无可非议的,但这种对利益的追求必须与社会利益趋于一致性,才能得到政府公众的认可,从而获得政府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如果违背了局部利益服从整理的社会利益,不能很好地做到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性,政府公众则可能失去对企业的信任,那么,要想获得政府公众的帮助和支持、协调政府关系将成为一种不现实的空想。

企业和政府合作方法

1、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构,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企业要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首先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了解各级政府的职能,权力及工作程序,与政府部门建立正常的联系方式。因此,企业公共关系部门就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介的动态,随时搜集政府部门下达的各种命令和文件,并尽可能根据政策法令的变化来调整企业的政策及活动。当然,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也不是简单的绝对服从关系,如果企业在执行政策法令过程中,发现政府行为与实际出现偏差,则有责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修正意见。

2、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和帮助

一方面,尽量参政议政,影响政府的决策,使之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随着国家、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可和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家登上了政治的舞台拥有公共权力。如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当选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当选中央候补委员;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分别当选为重庆市和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如此,更便于和政府人员沟通,更便于及时了解政府对企业的政策和动向,也就更便于建立良好的政府关系,从而能得到政府更多的保护。

另一方面,树立支持政府工作为己任的观念。企业要赢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就要树立支持政府工作为己任的观念。政府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一般财政支出较紧,但政府重大决策研究又需要资金支持。因此,企业应为政府的决策研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国外一些大公司的公共关系部门在这方面都做出过积极和富有成效的努力。当他们了解到政府需要进行重大决策,并需要调查研究的资助时,便主动向政府提供有力的资助。

3、与政府人员建立良好、健康的亲密合作关系

企业要赢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还要主动与政府人员建立密切的联系。如举办企业的周年庆等活动,邀请部分政府官员前来做客,并赠送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礼券,一方面可以让政府官员更加了解企业的产品和企业的动态,对他分析、制定各种行业政策有所帮助,另一方面使得他对企业的产品产生认同感,有利于在他及政府面前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企业领导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和政府官员成为好朋友,以后可以在工作和生活上互相帮助。

4、尽可能熟悉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和方法

了解和熟悉政府公众的组织机构、职权职能、办事程序等状况是企业协调与政府公众关系的前提条件之一。因为各级政府组织一般来说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企业并不需要与政府中所有的部门打交道。如果企业的公共关系人员对经常交往的政府公众的机构设置以及职权分工管理的状况比较熟悉,企业的每一次具体事务需要与哪一级哪一个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心中有底,那么就能有效地减少企业的申请和报告遭遇诸如“公文旅行”、甚至被“踢皮球”的现象,特别是当企业有紧急事务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时,更能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企业多次活动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5、由专人负责与政府公众的联系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政府关系是由企业的领导人负责的。这些领导人由于与政府公众的某些官员直接接触比较频繁,双方相互了解,如果领导人与这些官员除了工作关系外还能建立朋友关系,那么,双方之间的沟通就比较随和、顺利,交谈往往能直接切入主题,有利于提高沟通与协调的质量。特别当双方关系相当融洽时,政府官员往往还会主动地透露一些关系到企业生存、竞争和发展的国内与国际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走向,这种走向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的信息如能提前获悉,往往可以使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化环境中“领先一步”。在我国成为WTO的一员,经济融入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面对只承认“第一”不承认第二的剧烈的市场竞争的条件下,“领先一步”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6、政府退出是一个制度变革

通过制度变革创造新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是产权责任清晰的核心内容。在这里,首先是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作体制。具体的举措是构建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作制度。

第一个层次,从政府中分离出国有资产管理局,解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避免政府的行政权侵蚀国家的财产权。分离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承担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职能。

第二个层次,建立国有资产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组织等,从而在这个层次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是依法受人民代表大会管辖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投资运作的组织,两者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以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资产投资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而不是行政机构;它作为经济组织,以法人资格对资产投资后果负责。同时,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以出资者身份,把国有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投资的目的是使国有资本的价值增值。

第三个层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分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取决于企业这个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否具有活力;在这里,关键是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公司制。它由两个支柱构成,其一是,公司要建立在法人财产的基础上;其二是,公司由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