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生活屡见不鲜,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又无法协商一致赔偿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那你知道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吗?交通事故诉讼流程为起诉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上诉、二审开庭审理等。车祸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起诉的各方面知识。
交通事故诉讼有效期
1、驾驶轿车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3、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民事诉讼流程为: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要是不能协商解决,受害者就可以提起诉讼,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下面,来看交通事故起诉材料清单。
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必须在鉴定结果出来五日后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交警一直拖着不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投至上一级公安机关。
如果对方全责拖着不处理,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