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发生的变化,旧时的只买新不买旧的观念逐渐被淘汰,很多人也开始淘起了旧货,旧货并不是不好,需求才是关键。因此旧货交易开始兴盛起来。旧货交易的关键就在于信息不对称,怎样买到合乎需求同时价格合适的商品呢?旧货交易买的精还是卖的精?旧货交易买家需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旧货交易买家四个注意事项 旧货交易买的精还是卖的精

【旧货交易】旧货交易买的精还是卖的精 旧货交易买家四个注意事项

旧货市场有“新”货

据了解,在旧货市场卖旧货一般有三种方式:买断式,即把旧货直接卖给旧货经营单位或摊主,这种方法交易程序简单,变现快,但一般来讲,价格较低,很难达到卖主的理想价格;代销式,旧货所有人与销售人签协议,价格经双方认可,销售人在原价上加价或卖出后按天数收取管理费,这种方式旧货所有人定价的自主权比较大,但要注意价格定得太高,可能会使货物卖不出去;拍卖式,旧货所有人自己亲自销售,待价而沽。只是有一条,千万别指望旧货还能卖出“天价”,一般旧货价格受货品的种类、功能和使用时间影响,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不超过货物原价的80%。

旧货市场的商品以中低档为主,其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很适合工薪阶层淘货。据业内人士介绍,旧货市场的价格一般是市场价的一半,甚至更低,经营者的利润至少可达40%,购买者也可省下不少钱。旧货主要是从城市到城郊、由富裕家庭向普通家庭流通的。购买旧货的顾客,一部分是城市中低收入者和农民,一部分是打工仔、学生等流动人口。

许多人认为,所谓的旧货市场卖的都是些“破烂货”,不愿意去那里买东西;但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旧货市场的商品不仅便宜,有的商品在正规商场还不一定买得到,而且有时在旧货市场还能买上崭新的商品。

废品次品充斥旧货市场

在城市的居民楼前,常常可以见到蹬着三轮车,挂着“回收旧彩电、旧冰箱、旧洗衣机”的招牌,吆喝着收破烂儿的,他们将所收的废品分门别类,旧书报、旧易拉罐等废品送到废品收购站,旧家电一类有时候直接送到旧货市场。至于其质量,老百姓是当作废品来卖的,所以很难保证。

废品中的一部分流向了旧货市场。那么,旧货市场的情况又是如何呢?在有的旧货市场,小到锅碗瓢盆,大到30元的电扇、40元的燃气灶、50元的电饭煲、75元的热水器……小家电一类的商品,一概不保修。至于大宗电器,如冰箱、洗衣机、冰柜等二手家电,保修1个月,也是只修不退。

旧货的消费对象,除了城市打工者,也有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和刚毕业的大学生。而一些旧电灶、旧保鲜柜的消费对象多是个体餐馆。买旧货的消费者几乎都认为,旧货不保修无可厚非。一对年轻夫妇就说,既然是二手的东西,质量难免有问题,觉得差不多就可以了。而有的消费者则认为,旧货的维修费用有的也许要超出其本身的价值,要让经销商保修,委实不太可能。

由于质量难以保证,所以二手商品的售后服务几乎是一片空白。据介绍,旧货是一种特殊商品,不属于“三包”范围,再加上目前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非常困难。而一些非法经营者,打着“旧货”的牌子,将废品或残、次品当作正品来售,售后又没有保修承诺,结果给顾客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目前一些大的交易市场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如太原南堰旧货交易市场,所有进入市场的旧货必须持有发票等,以免赃物进入市场。同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有进入市场的商品必须实行保修6个月以上的制度。

俗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有关资料表明,家电经过20世纪80年代第一次消费热潮后已全面进入更新时期,50%至80%的将在近两年淘汰;城镇居民家用电器的实际更替周期已缩短到5年至6年,手机、电脑等电子类消费品更是1年至3年就要换一次,每百户乔迁新居的市民就有65户要购买新家具,同时各商场及企业的积压商品如服装、闲置设备等都为旧货市场提供了丰富的货源。而另一方面,一些出于各种原因想买旧货的人也需要一个既方便,又有充足货源可供选择的“根据地”,这一买一卖之间蕴含着不少商机,旧货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旧货市场买家要有“四项注意”

到旧货市场“淘”物品该注意些啥,专业人士提醒买家要有“四项注意”。

注意购买“旧货”发生的诸如造成使用者伤害的问题。

如果购买和出售均是公民个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损一方只能向生产厂家索赔,而不能由销售者与生产者负连带责任。因为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不适用《消法》,所以应避免从个人手中买“旧货”。

从旧货商店购买“旧货”,质量应当如何保障。

商家因有没有明示而承担不同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商家把“旧货”翻新充作合格新品,那么属于欺诈,消费者有权索赔;如果商家直接告诉消费者是“旧货”,即商品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不具备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因素,那么属于履行了告知义务,可以免责任,此时消费者如要求维修则应付修理费。因此,购买“旧货”一定要注意商品的质量,最好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再购买,避免因商家明示而自担质量责任。

要注意商品使用期。

一般商品无论质量多好,或长或短都有其使用寿命,超过该“寿命”的商品即应报废,如果超过明示的商品使用期限,即使因为商品缺陷而受损,厂家也不担负责任,受损的消费者丧失了请求权。可见,购买的“旧货”使用期限应在商品使用期内。

还要注意“旧货”已被使用的期限,这除了与质量可靠程度有关外,有时也直接决定受损者有无请求赔偿的权利。

总之,人们在购买“旧货”时不要被低廉的价格蒙住了双眼,要注意商品的质量,是否超过商品的“寿命”,被最初用户使用多久等问题,避免花钱买回“定时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