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发展至今,对我们这些消费者非常重要,因为我们获得了相应的权利维护了我们的利益,更有组织为我们解决在消费时所受到的欺骗和不公遭遇。消费者协会保障我们生活的发展。那么对于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历史大家了解吗?下面一起来看看。
消费者权益日是几月几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
1、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3、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4、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5、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6、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7、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消费者权益日的发展历史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
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8条准则。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2010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现场直播3·15晚会。
消费者维权的方法
1、协商和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投诉调解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是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3、行政申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提请仲裁
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5、提起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网上投诉平台有哪些
1、聚投诉
https://ts.21cn.com/
中央网信办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平台,是目前网上最大的投诉网站,由21CN主办的公益性消费投诉渠道,每过一段时期都会公布投诉量最高的事件或公司,对于有资质的网贷平台,有一定的效果。
2、黑猫投诉
https://tousu.sina.com.cn/
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可以投诉各种类型的问题,目前发展速度很快,不过好像收录的贷款平台比较少,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交投诉,会有一定的作用。
3、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
http://www.12315.cn/
315投诉的方式也有在跟随时代发展在进步,从一开始的12315电话投诉,到2017年新增的网站投诉,再到2020年12315互联网平台的上线,315投诉的方式已囊括电话、官网、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但由于投诉事件频发,315不能够及时处理情况等因素,消费者也会选择其他投诉途径进行消费权益维护。如果是面临暴力催收,网络交易纠纷、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欺诈性商业行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财产安全、版权等问题的投诉都可以受理。
4、消费者质量投诉平台-中国网
http://315.auto.china.com.cn/
投诉平台由中国网主办,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汽车缺陷线索的协作单位,投诉线索将同步提交到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中心,平台致力于为支撑政府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中国网是**新闻办公室领导,中国外文局管理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5、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专门受理电话轰炸、短信骚扰、爆通讯录等情况,可以把要投诉的电话号码提交上去,以后不会再接到这个号码的来电。
6、银监会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ndex/index.html
如果是银行金融机构的暴力催收,可以尝试寄快递去投诉,因为电话是打不通的,把投诉详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写清楚地址姓名电话,寄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银监会信访办收,邮编:100033
7、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
http://sswz.spb.gov.cn/
它号称快递公司最怕被人在上面投诉的网站。
网购当然离不开各种物流快递,当我们的东西发生损毁、丢件时,并不是每一个快递站点都会尽职尽责;直接找客服处理进度会加快,但未必会给出稳妥的处理方案。如果你觉得这事儿没必要打官司,但对他们的处理有异议的时候,就上国家邮政局网站申诉吧。
消费投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投诉要及时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
2、要实事求是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3、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
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而,消费者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正确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换或索赔,便于公正、准确、迅速解决问题。
4、材料要完备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
5、证据要确凿
(1)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提供有关产品造成人身伤害、残疾或死亡的医生诊断证明,为治疗伤痛、疾病所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的单据,为安葬死者支付的丧葬费单据等,只有提供充分证明损害事实发生,才能获得赔偿。
(2)提供损害是由产品或服务缺陷造成的证据。
6、投诉材料清楚
投诉材料要书写清楚,文字工整,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所提要求合理。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10年:消费与服务
2011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2012年:消费与安全
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2015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
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2021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