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乌”品牌始创于1855年(清咸丰年间),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和浙江省商务厅认定为浙江老字号,“台乌”商标于2012年—2017年被评为浙江省著名商标。产品组方与生产工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品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主要原料天台乌药于2005年被列为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2018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新“浙八味”,天台乌药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优质道地中药材示范基地,浙江省森林食品示范基地等,原料品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