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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的材料有:

1、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以北京市为例:

办理居住证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2、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3、如果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六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六个月以上;

4、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申办人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现场给予办理。

办理暂住证的注意事项有:

1、拟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2、拟在本市暂住1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后1个月内办理暂住证;

3、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按照规定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办理;

4、申报暂住,应交验暂住人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5、暂住证实行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壹年。

期满需继续暂住的。

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暂住证用以登记外来流动人口,并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服务。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流动性。中国“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有:

1、需要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本市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

3、如果是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建筑工地内部的需要集体进行办证的,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居住时间证明:

(1)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

(2)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4、就业证明:

(1)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5、住所证明:

(1)包括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就读证明:

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7、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升碧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茄笑芦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颤带、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