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六部及其职掌 明朝六部所掌主要是

明朝的六部及其职掌

1、六部指的是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明朝在中央和南京各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

2、吏部: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官吏的选拔,考核,调用。

3、户部:户部掌全国疆土、赋税,钱粮,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的机关。

4、礼部:礼部掌祭祀,典礼事务、学校、科举等事。

5、兵部:兵部管理全国的所有武装力量,包括军队的训练,调动,及将领的调度,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

6、刑部: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主要是律政,刑狱,缉捕。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7、工部: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管理全国的大型土木工程,及桥梁,宫殿,大堤等设施的营建。